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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4年度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12-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管理,有效控制社会车辆进出校园,减小校内机动车停放压力,预防校园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目前学校道路交通实际状况,特制定办理2014年度机动车通行证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细则

(一)、学校在职教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已办理车证的,凭2013年车证换领新证。需新办理车证及车辆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校园一卡通(或工作证)、驾驶证、行驶证,年收车辆管理费100元。

(二)、学校离、退休教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已办理车证的,凭2013年车证换领新证。需新办理车证及车辆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离休证或退休证、驾驶证、行驶证,年收车辆管理费100元。

(三)、学校非事业编制教职工,办理车证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指派专人按核定数量统一报保卫处审批办理。办理时须提供申请书、驾驶证、行驶证,年收车辆管理费100元。

(四)、因与学校相关部门有业务往来,需办理通行证的车辆,须经校内有关单位提出申请,报保卫处审批同意后办理。办理时须提供申请书、驾驶证、行驶证。此款办理车证有两种方式可自愿选择。

A、携带办证所需材料到保卫处办理车证,月收车辆管理费100元。

B、携带办证所需材料到保卫处登记备案,办理通行证。出入校园按计时收费,收费标准:7:00—21:00,1.25元∕15分钟,21:00—7:00,1元∕2小时。

二、办证地点

保卫处值班室(行政楼门口北侧)

三、办证时间

2013年12月23日—12月31日,周六照常办理,周日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四、注意事项

(一)、2014年机动车通行证由办理之日起即可使用,2013年机动车通行证从2014年1月1日起废止,车辆进出校园凭新版通行证入校行驶、停放。

(二)、办理机动车通行证时,驾驶人需签订《校园文明驾驶承诺书》并交回2013年车证。

(三)、办理机动车通行证时提供的校园一卡通(或工作证)、驾驶证、行驶证姓名应一致,登记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供户口本、结婚证等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8881)6461

联系人:田文辉

 

 

保卫处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