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海淀分局人口管理大队下发的《关于在七人普户口整顿工作中开展集体户清理整顿的通知》精神,按照《北京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任务目标要求,万寿寺派出所要求学校对滞留户口进行清理,现将有关集体户清理整顿事项通知(详情请见附件)如下:
一、集体户内本人或其配偶已经购买我市合法产权住房且符合落户条件户口未迁出的教职工,万寿寺派出所限期一个月内,将户口迁出,市局已下发购房人员清单,届时会有派出所辅警致电逐一联系。
二、因出国定居、参军、死亡等应注销而未注销户口的。应及时联系本人或家属办理注销手续。
三、已从单位离职户口未迁出的,及时与本人联系,动员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口或人才集体户,因特殊原因不能迁出的,可采取签订户口保存协议等方式建立联系,至少每年更新联系方式、居住地、是否可迁出的情况在台账中注明,严格落实动态管理。
保卫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