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至5月,学校学生公寓内连续发生火情,相关情况和处理结果简要通报如下:
1、3月8日下午16时许,信息科学技术学院2016级本科生千XX(男) ,在学生公寓6号楼卫生间违规吸烟,吸烟后将未熄灭烟头扔进纸篓,引起火情,因扑救及时,未造成重大损失。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学生管理部门给予千XX严重警告处分。
2、3月29日凌晨,英语学院2015级本科生丁XX(男),在学生公寓6号楼5层大厅公共区域违规吸烟,吸烟后将未熄灭烟头直接扔出窗外,烟头落在4层阳台上引燃杂物。经楼内同学及时发现,迅速扑灭,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此次火情经媒体报道,造成社会关注,引起较大网络舆情。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学生管理部门给予丁XX记过处分。
3、5月9日下午13:12分许,中文学院2016级研究生吴X(女),在学生公寓8号楼自己宿舍内,违规使用明火燃烧废旧资料。经宿舍管理人员与该生共同扑灭明火,未造成重大损失,但致使整个楼道及室内存有较重烟气味道。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学生管理部门给予吴X严重警告处分。
面对频繁发生的火情,各单位要充分汲取起火教训,切实履行、落实好维护校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再次出现火情,酿成更大火灾事故。现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聚焦火灾风险防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本单位消防工作时时有人问、处处有人抓,努力从源头上防范火灾发生。
2、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展各类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引导、组织本单位师生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必备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3、树立防范意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6月“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三自活动”(自知、自查、自改)。各单位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对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废旧物资、易燃品是否及时清理,重点设施部位的管理情况及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尽快整改,确保校园不发生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