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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园内禁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1-18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2019年是《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修订实施第二年,根据新规定第十四条,“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因此,学校东西校区都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2019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京教勤〔2019〕3号)精神,为做好春节期间校园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维护校园环境,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和驻校内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各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1. 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师生员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本单位人员遵守北京市五环路内禁放等法规内容。

2. 各单位住校内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措施,在校园内及周边不燃放烟花爆竹,强化灭火及自救的安全意识。

3. 保卫处、家委会组织力量进行校园内禁放看护,及时制止违规燃放。


保卫处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