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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1-15 [来源]: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员工在校园工作和学习安全,各单位在放假前、开学前后均要组织力量对本单位进行以“防火、防盗、防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紧盯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施工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校园周边治理等领域的安全隐患,突出重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加强火灾防控,结合寒假期间和开学前后火灾规律特点,教育师生员工不要在室内吸烟、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进行电动车室内充电等不安全行为,保障消防通道的畅通。

二、后勤部门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加强对用电线路的检修,做好各种用电设施及大功率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在水、电、气的检修过程中要按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杜绝中毒、触电等人身伤亡事件。

三、基建处要加强校内建设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和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同时派专人加强对校园内工地周边的监管,让学生及其他非施工人员远离施工现场。

四、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以及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学生不得把宿舍床位私自出租给校外人员;留校学生要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禁在宿舍内留宿外人、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外出注意关窗、锁门,注意保管好私人贵重物品。

五、用工单位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要求外来务工人员须按学校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防止被窃、被骗;各用工单位要对外来务工人员宿舍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器,严禁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居住场所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六、各单位的重点部位要在放假期间安排人员值班,做好人防、物防和技防工作,提高整体安全防范能力。安全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巡查、护楼工作,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七、各办公室、教室放假后要拉闸断电,锁好门窗,贵重物品和设备应妥善保管,不准在办公室内存放大额现金。

八、家属区教职工假期到外地旅游探亲时,注意锁好门窗,关闭水节门和天然气开关,防止被盗、漏水及天然气泄漏。

九、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有机动车的单位负责人在假期前要安排本单位的驾驶员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证假期开车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

十、放假期间使用学校7座(含7座)以上公车集体外出参观旅游的单位,须在学校交通安委会登记、备案,并填写集体参观旅游“三见面”情况登记表,经审批后方可出车。

十一、保卫处将在放假期间及开学前后严格门卫管理,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和视频监控,在重点时间段内加大对易发案部位、地段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保卫处和学校应急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师生员工因安全问题需紧急求助、报警,请拨打安全值班电话。

保卫处 值班电话(24小时):(88816213

校园应急求助中心电话(24小时):(88812110 88812119


保卫处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