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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师生办理《公民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1-1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近日,学校接万寿寺派出所通知,“公民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改由学校户籍所在地万寿寺派出所的“户籍办公室”为师生出具。

今后师生如需办理“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以下文件:

1、要求出具《无犯罪证明》单位的介绍信

2、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页)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本人持以上文件,直接前往万寿寺派出所户籍办公室办理,无需到学校保卫处和东院的“北外社区民警警务工作站”。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