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学校接万寿寺派出所通知,“公民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改由学校户籍所在地万寿寺派出所的“户籍办公室”为师生出具。
今后师生如需办理“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提供以下文件:
1、要求出具《无犯罪证明》单位的介绍信
2、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页)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本人持以上文件,直接前往万寿寺派出所户籍办公室办理,无需到学校保卫处和东院的“北外社区民警警务工作站”。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9年1月14日